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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第六批古村落巨塘村活化升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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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999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22日16:16:04 打印此页 关闭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第六批古村落巨塘村活化升级工程邀标公告

项目编号:FSHH20221117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第六批古村落巨塘村活化升级工程项目以FS2022(GM04)JF0089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更合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约为662971.76元

2.3 计划工期5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2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第六批古村落巨塘村活化升级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629823.17元,不设下限。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

5)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网页打印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企业所在地近半年(扣除发布邀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 2022  05 月至 2022 10 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 报名时间2022  11  24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人: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68329

 

6.投标保证

6.1 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  11  28  10  15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或投标保函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或投标保函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温馨提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前往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与开标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开标室前,需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健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

2、所有人员一律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3、行程卡显示近7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3天2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4、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为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标公告在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址:高明区更合镇                 

   编:528524                       

人:李美连                       

   话:0757-88849386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编:528500                       

人:罗小姐                     

   话:0757-88668329                

   真:0757-88668329                

电子邮件:639857739@QQ.COM                                                    

 

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  1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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