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数据采集设备及平安校园视频监控运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4月7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HH20230223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数据采集设备及平安校园视频监控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7762.05元
最高限价:357762.05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数据采集设备及平安校园视频监控运维项目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技术服务 |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数据采集设备及平安校园视频监控运维项目 | 1.0000(项) | 详见第二部分 | 357762.05 | 357762.0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运维服务期为一年(2023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国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响应。)
3、供应商在广东省工商注册的,必须具备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供应商在广东省以外工商注册的,必须具有注册地省级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且获得《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省外单位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供应商若为分公司,授权予其的独立法人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4、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方式: 具体报名登记详见第七条“其他补充事宜”的“报名登记事项说明”。
售价:300元,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交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4月7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3年4月7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登记事项说明: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
1、办理报名登记事项时须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如法定代表/负责人/自然人参与报名:法定代表/负责人/自然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2)如授权代表参与报名:法定代表/负责人/自然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负责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5号
联系电话:0757-88828485转85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7-88668329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