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数据采集设备及平安校园视频监控运维项目 --澄清/修改通知书(01号文)
致:各投标单位
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说明,原采购文件与此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文件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说明内容如下:
1.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部分4.2技术方案,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以下格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的内容:
1.项目需求理解程度;
2.组织实施和质量保障方案;
3.链路切换方案;
4.应急服务方案;
5.供应商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如有)。
2.现修改如下: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以下格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的内容:
1.拟投入的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2.项目需求理解程度;
3.质量保障及系统维护方案;
4.应急保障方案;
5.备品备件保障。
其它说明: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截止时间均不变。
2、本“澄清函”共一页,请各供应商注意是否完整。
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注: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构成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供应商应与采购文件一并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文件与采购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澄清/修改文件内容为准。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