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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沛明实验小学采购师生配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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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40 更新时间:2023年08月16日17:41:24 打印此页 关闭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沛明实验小学采购师生配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沛明实验小学采购师生配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3-01870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沛明实验小学采购师生配餐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沛明实验小学采购师生配餐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51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沛明实验小学采购师生配餐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1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2023年9月1日起到2024年7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http://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5/5583/post_5583826.html#3505《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附件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供应商为2023年成立的,则须提供2023年任一月的财务报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http://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5/5583/post_5583826.html#3505《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附件1),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http://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5/5583/post_5583826.html#3505《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附件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沛明实验小学采购师生配餐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沛明实验小学采购师生配餐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3)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投标(响应)时提交证件扫描件;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16日 至 2023年08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沛明实验小学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金旺街27号

联系方式:0757-88266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话:0757-88668329

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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