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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珠塘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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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96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26日18:08:31 打印此页 关闭

投资项目代码

2302-440608-20-01-586654

投资项目名称

2023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珠塘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2023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珠塘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更合镇财政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2023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珠塘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规模为1666.09亩 本项目总投资为4210273.33元。

 

招标内容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为2023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珠塘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规模为1666.09亩。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9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3789246.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 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以上资质

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以上资质。【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4.5 ①投标人属于市政类施工企业的:投标人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②投标人属于水利类别施工企业的: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5.1 ①投标人属于市政类施工企业的: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属于水利类施工企业的:(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2 投标人属于市政类别施工企业的: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拟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注册建造师注册相关通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http://gdzczx.gdcic.net/gdzczxIms/zcgl/zcgl_details.aspx?id=8139,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4.6.2 ①投标人属于市政类施工企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②投标人属于水利类别施工企业的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

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400 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1 个月2023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拟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属于市政类施工企业的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投标人属于水利类施工企业的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需提供投标人近(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1 个月,即2023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①投标人属于市政类施工企业的: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②投标人属于水利类别施工企业的: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具备投标资格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

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 ”网站“交易指南  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   址:

http://ggzy.foshan. gov.cn,业务咨询电  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可于 2023  09  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 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 年 9 月26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截

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

 

 

 

 

 

 

 

2023 年10 16 09:30

 

 

 

 

 

 

资格预审/投

标文件递交方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 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  日程安排查 ”)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应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交与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开标时间

2023 10  16  09  30 分(与 投标截止时间为  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一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 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人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

招标人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8849336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

联系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 1 号明港城二层之 18 号铺

招标代理联系人

罗小姐

联系电话

13728578390

招标监督机构

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862893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议,默认开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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