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网络安全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月5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HH20231214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网络安全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2000.00元
最高限价:342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网络安全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技术服务 |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网络安全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 1.0000(项) | 详见第二部分 | 342000.00 | 34200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负责人代表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方式: 具体报名登记详见第七条“其他补充事宜”的“报名登记事项说明”。
售价:300元,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交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月5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4年1月5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登记事项说明: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
1、办理报名登记事项时须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如法定代表/负责人/自然人参与报名:法定代表/负责人/自然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2)如授权代表参与报名:法定代表/负责人/自然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负责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联系电话:0757-88828485转85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小姐
电话:0757-88668329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