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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荷城街道榴村谭家道路硬底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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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2 更新时间:2024年08月28日17:33:13 打印此页 关闭

高明区荷城街道榴村谭家道路硬底化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榴村谭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拟对高明区荷城街道榴村谭家道路硬底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NJ2024-018

项目名称:高明区荷城街道榴村谭家道路硬底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1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1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高明区荷城街道榴村谭家道路硬底化工程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工程为高明区荷城街道榴村谭家道路硬底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水泥石屑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业主要求为准

3.1、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磋商报价将被拒绝。

3.2、响应供应商应对包内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其他:

4.1、距离森林防火区仍有一定距离,请施工过程中设置合理的防火隔离带,谨防引发山火。

4.2、建议项目做好扬尘污染防止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办理相关项目工程的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手续后才动工建设,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4.3、该地块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养殖坑塘、农村道路、竹林地和耕地(旱地),土地利用规划为坑塘水面和旱地,农村道路须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标准进行建设,路宽不能超过8米(含路基)。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本项目不接受联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 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6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采购文件经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响应供应商,各响应供应商应及时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磋商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采购PDF版本磋商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 请及时留意网站采购项目的动态更新信息,如发生变更,延期开标等等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0909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3 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0909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3 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40829日至20240904止。

、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榴村谭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联系电话:13534561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0757-8866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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